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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3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汇总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2023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加强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社区“三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心,保证上级纪检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在我社区顺利实施,经我社区党总支研究决定,特制定我社区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中纪委及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我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协助上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健康发展,创建和谐社区。

二、加强宣传教育,从思想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召集党员召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纪委等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将传达精神、部署工作与开展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抵御不正之风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2、加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的会议精神,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把学习贯彻党的纳入本社区先进性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格局中,通过组织宣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锻炼和修养,推进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

3、加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从政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性传统和作风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使党员干部能长期保持清醒头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深入开展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结合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工作,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遵纪守法教育。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其它党纪政纪,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配合镇党委推进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综合运用音像资料、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推进制度建设,从措施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和机制。力争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2、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并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3、建立、健全党员、社区民代表对社区干部的评议制度,年终听取社区三委干部作年度工作汇报,由社区党支部召集相关人员对社区三委干部全年工作进行测评,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档次对每个社区干部进行定位,考评结果上报镇党委。

四、强化监督制约,从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加强对制度执行和落实的监督。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督促我社区党员干部和社区居委会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各项工作等存在的漏洞,努力消除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因素。

2、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继续实行社区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增强社区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社区干部权力行使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

3、切实抓好社区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的落实,凡社区级一切事务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进行”制度进行。即先由社区三委制订实施方案,交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在召开社区民代表听证会听证,再

进行公示,全程均请镇党风廉政监督员参与。社区党务、政务要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准则》的有关规定,社区接待费降为零,严禁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从小处着想,从小事做起,严肃党的纪律,做一个两袖清风的人民服务员。

总之,在全年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行责任,切实把本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抓细、抓出实效,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篇: 2023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及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抓好落实。

3、年底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认真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X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X%,干部出席率达X%,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健康科学发展。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6、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和曝光的情况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响。

4、管好本部门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五)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理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考核与责任追究

1、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集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受到上级党委、纪委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严肃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出现恶劣社会政治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3)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责任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三、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各持一份。

2、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负责人须履行相应责任。

第三篇: 2023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切实抓好自身及分管部门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根据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相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规定、县委县政府六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反对“四风”。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倡廉、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牢自身“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实现分管部门风清气正。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一是定时间学,自觉养成每天学习1小时的习惯(长期坚持)。二是定内容学,重点学习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

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长期坚持)。三是定效果学,通过学习,结合实际,每年至少撰写两篇学习心得体会(长期坚持)。

(二)强化教育警示,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和权力的敬畏。一是坚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典型案例,教育警示自己和分管部门的同志(长期坚持)。二是组织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大邑县新源监狱(5月中旬)。三是树立法治思维,坚持做到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用权为民,用权为公(长期坚持)。四是坚持做到不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和底线,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不插手工程项目,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收受红包、礼金、会员卡(长期坚持)。

(三)加强工作统筹,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部门工作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一是坚持做到在安排部门分管工作的同时,将党风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4月底前)。二是加强工作督导,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和工作措施(4月底前)。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政治理论教育,到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上一次党课(7月上旬)。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和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要求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做到的自己一定先做到,处处带好头,做好榜样(长期坚持)。二是加强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督促检查,对分管部门、联系乡镇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查正风肃纪“9+2+1”方案的落实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长期坚持)。

(五)畅通信访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积极主动关注民生,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向干部和群众征集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长期坚持)。二是坚决查处分管领域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长期坚持)。三是指导分管部门和乡镇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坚持阳光服务,加大各项事务公开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监督(10月底前)。

(六)做好定期分析,切实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与做法。一是撰写好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报告(7月中旬前)。二是撰写好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12月中旬前)。

第四篇: 2023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龙华店乡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市纪委的具体要求,特签定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部门负责人。

二、责任要求

1.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法规制度,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及各项法律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组织发展、困难救济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4.要严格遵纪守法,建立规范的经济账目,随时接受乡财政的检查,杜绝贪污和经济违纪。

5.节约、合理开支办公经费,规范管理集体财产,严防假公济私。

6.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积极支持纪检及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8.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群众公认、履行职责圆满。

 三、责任考核

1.积极配合乡党委对村班子和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工作。负责好对所辖党员干部的考核。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3.对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所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要承担领导与管理责任。

4.主动向乡党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奖励及责任追究

1.达到下列要求的责任人给与表彰奖励:

(1)责任心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内未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件,大多数群众满意;

(2)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群众的好评;

(3)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勇于检举违法违纪问题;

(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

2.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与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规追究其责任:

(1)对出现的严重问题不及时上报、不认真解决,或对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2)对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违纪行为,干扰、阻挠、妨碍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

(3)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查纠,酿成严重后果的。

(4)不接受乡纪委或群众监督,因失职渎职给乡或村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五篇: 2023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公司各级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意识,确保公司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根据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协助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2.严格“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分管部门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各部门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督促分管各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及时了解掌握分管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要文件规定及时传达学习并将公司相关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5.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督促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把问题抓早抓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教育提醒。

6.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坚持群众路线,推动从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公费外出考察学习、业务接待等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奢侈浪费、讲排场、走形式等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收送“红包”礼卡、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发生。

7.抓好公司党员和员工的学习教育,加大党风廉政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力度,提高责任意识,全年开展廉政教育学习不少于4次。

8.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9.抓好重要时间节点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或警示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安排部署精神。

二、责任追究

1.责任人未完成责任内容的,按照《党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2.责任人管辖部门的其他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3.责任人对管辖部门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或袒护的,对责任追究调查处理进行干扰和阻碍的,要从重追责;对发生的问题及时报告,主动纠正并积极配合调查的,能认真整改,成效明显,有效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可从轻或免予追责。

4.责任追究方式: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5.实施责任追究不因责任人的工作岗位或者职务变动而免予追究。

注: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各部门一份,纪检留档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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