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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书就是你在做某一件事情时,所要注意的事项和所要签订的责任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暑期辅导班安全责任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 暑期辅导班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夏令营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全体营员的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责任书:

1.旅行社严格制定夏令营安全制度,认真检查整个夏令营活动的安全细节;营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积极参加旅行社和营地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了解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旅行社指定1名导游和1名老师1名医护全程陪同夏令营活动,负责交通、营地、住宿等安全;营员在乘车时,车内不得打闹嬉耍,更不得把头手伸出窗外,营地外出活动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旅行社对营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营员不许擅自乱拉电线,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小功率电器应事先征得导游及老师的同意。

4.营员在风景区游览时要自觉遵守营地的规定,听从导游及老师的安排和指挥,列队行走,不擅自活动,不许抢道,不许拥挤。

5.营员要遵守纪律,听从导游及老师的安排,回宾馆后不许再私自外出房间上网、游玩等,并且积极配合导游及老师查房;如确有事必须给导游及老师说明并准许后方能外出。不许打架斗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包括利器),发生矛盾要找导游及老师解决。

6.旅行社确保饮食安全。营员要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吃零食,不在小摊点就餐,不吃不卫生食品,就餐时注意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发生。

7.严禁营员戏水、游泳。

8.营员在外期间,因不遵守该协议,因个人原因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个人负责。

以上规定关系到每个营员的人身安全,全体营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家长要教育自己的孩子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家长(签字): 营员(签字): 旅行社(签章):

第二篇: 暑期辅导班安全责任书

本次夏令营自20xx年7月25日至7月27日,历时3天,从家长把学生送到学校,经历整个夏令营活动期间,学员安全由我校负责。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夏令营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学员的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责任书:

1.学校必须严格制定夏令营安全制度,认真检查整个夏令营活动的安全细节;学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积极参加学校和营地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了解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学校必须指定2名老师全程陪同夏令营活动,负责交通、营地、住宿等安全;学员在乘车时,车内不得打闹嬉耍,更不得把头手伸出窗外,营地外出活动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学校应该对学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学员应该注意帐篷用电安全,不许擅自乱动所有用电设施,不许乱拉电线,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小功率电器应事先征得指导员的同意。

4.学校应选择有接待条件和接待经验的活动点,并与接待单位签订协议。学员在风景区游览时要自学遵守营地的规定,听从指导员的安排和指挥,列队行军,物品统一右手拿,不擅自活动,不许抢道,不许拥挤。

5.学员要遵守纪律,不许打架斗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包括利器),发生矛盾要找指导员解决。

6.学校对接待单位的饭菜须留存样品,确保饮食安全。学员要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吃零食,不在小摊点就餐,不吃不卫生食品,就餐时注意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发生。

7.学校和家长要对学员进行火灾水害知识教育,严禁学员在景区和室内玩火,防止火灾发生,严禁学员戏水、游泳。

以上规定关系到每个学员的人身安全,全体学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家长要教育自己的孩子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家长(签字): 学员(签字): 学校(签章):

20xx年7月23日

第三篇: 暑期辅导班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

为了孩子的安全,保证孩子在辅导班度过一个平安、有意义的暑期,我们需要共同携手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安全重于泰山”的原则,为确保孩子的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我们特签订暑假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签订对象:学生监护人和辅导班负责人。

第二条:责任期限:辅导班补习期间。

第三条:责任目标:在责任期限内杜绝因辅导班管理不善而发生的.安全责任事件。具体落实如下几点:

1. 家长或监护人要负责监督孩子在补习期间遵守补习规章制度。如由于学生违纪造成的人身伤害,辅导班只负责协调处理,责任由当事人监护人负责。

2. 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孩子上下学需要家长按时接送。接送时间为早:8:00——12:00,下午:2:00——5:00如让孩子提前到校,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如果家长因工作繁忙不能接送孩子上下学,让孩子自己回家的,在上下学途中发生的意外,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

3. 学生有事需请假,必须由家长提前向辅导班负责人请假,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4. 家长或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行为、交通方面的安全教育,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横穿马路,不下河游泳。家长或监护人要配合辅导班教育孩子不带危险物品到校内。

第四条:责任承担:在辅导班期间,如由于管理不善,违法责任书相关规定酿成的安全事故,根据责任书内容拟定责任归属。

第五条:附则:

1. 本责任书供辅导班和家长或监护人使用。辅导班负责人和家长或监护人为责任人。

2. 责任书由辅导班负责人、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后在责任期间生效。

3. 责任书一式两份,辅导班和家长或监护人各持一份。

家长签字:

辅导班负责人签字: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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