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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哲学范畴词汇,是指一种观念的集合。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责任书【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意识形态责任书1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明确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意见》,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加强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引导和管理。强化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向上向好发展,为加快实现追赶超越、建设“三个商洛”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意识形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

  2.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承担对本科室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科室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一岗双责”要求。

  3.各级科室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纳入干部考核管理范围,纳入纪律监督检查范围,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进文件、进会议、进学习计划、进干部培训(继续教育),通过定期汇报工作、述职评议等方式,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机关和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向局党组报告督查结果。

  4.各科室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对思想文化领域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敏感事件等涉商舆情,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制定应对措施,有效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各科室单位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列入向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6.牢牢坚持党管媒体,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特别要加强“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的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各类宣传阵地安全运行。

  7.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8. 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广泛开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筑牢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9.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局党组学习办法,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6次。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用好建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确保学习平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走在前列。

  10.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围绕中心工作,讲好好故事、传递正能量,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的舆论引导,维护商洛对外形象。

  1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和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常态化开展“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选树宣传各类先进典型,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水平,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13.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14.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考核问责

  1.局党组每年对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未达到总分值70%的,给予该科室单位抓意识形态工作差评,并由局监察室给予通报批评;获差评的科室单位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科室单位负责人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资格。

  2.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不良后果的,按照市委《实施意见》所列13种情形,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意识形态责任书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校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总支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支、各支部对所管辖范围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总支书记担负总支第一责任,党支部书记担负支部第一责任,行政单位负责人担负本单位第一责任,教研室主任担负本教研室第一责任,总支宣传委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委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3、总支、各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干部及委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总支、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总支、各党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全面普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总支(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总支(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坚持开展月月主题教育活动和党日活动,建立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

8、教师应坚守好课堂教学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做到:

    (1)决不发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2)决不散布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

(3)决不散布色情淫秽信息和内容;

(4)决不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

(5)决不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

9、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10、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单位特色,优化、净化文化环境,打造文化精品,提供优质文化服务。

11、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把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学全过程活动,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2、总支、支部、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校等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

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

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

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

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3、本责任书由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14、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责任书签订之日止。

总支书记(签字):

总支委员、支部书记(签字):

意识形态责任书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宿迁市委关于《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基层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主动权,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1.建立集体领导、分工明确、执行有力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对本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定期分析支部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及时向校党委报告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落实党支部班子和支部书记承担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抓好加强理论武装、舆论引导、网上宣传引导、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以及加强所属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认真落实党支部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分析研判、及时了解掌握本支部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至少形成1份分析研判报告。

  4.加强理论武装。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健全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加强党员、教职工的理论学习,建立学习长效机制。

  6.加强舆论引导。各支部要围绕校党委(学校)和支部(部门)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策划开展正面宣传,积极为重大主题宣传提供报道线索;建立本支部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相关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维护稳定大局;加强网上宣传引导,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本支部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本支部在教育、教学、科研、师德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本支部的好人好事。

  8.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支部学习计划,按月组织开展党员政治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教育,以此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的约束和监管,对错误思潮和言论自觉抵制、积极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通过政治学习,加强全体教职工的政治觉悟和师德修养;通过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引导团员青年和广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支部要结合支部特点,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打造支部品牌活动、特色载体。

  9.大力开展良愿文化教育,充分发挥文化育人、活动育人的作用。

  10.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引导广大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主动配合学校教育,以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风气巩固学校教育成果,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1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各支部要制定所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机制,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要及时报备;社团活动开展规范;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

  12.切实做好因公出国出访前后的思想教育和沟通工作,规范出访期间公务活动言行。

  13.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监督检查。各党支部每半年向校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支部领导班子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校党委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职责,全年就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安排1次全面督查,并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督查。

  14.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班子实绩考核,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在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占到10%以上,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占到25%以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评价、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15.严肃追责问责。有违反上述情况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校党委及上级部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6.本责任书的执行,由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党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确保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在支部得到坚决贯彻落实,保证不发生意识形态事故,做到守土有则、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中共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党委________党支部

  党委书记(签名):党支部书记(签名):

意识形态责任书4

  为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总支和各支部、专业部及各科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党总支领导班子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与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与各专业部(科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三、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四、以课堂为主阵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利用课堂和思政课程、每周的升旗活动,让思政教育经常化、持续开展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新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各主流媒体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氛围营造的作用,把严本校新闻宣传的政治关、思想关、质量关。严防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扩散。加强敏感时期、重点时段、特殊群体的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通报舆情信息热点,开展相应的教育引导。加强对校公用微信群、公众号和QQ群的管理,准确把握整体舆情动态,引导网上舆论。

  六、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

  七、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对师生进行国情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风气。

  八、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切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九、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开放类活动的备案管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未经审查备案的不得擅自举办。

  十、党总支、支部成员及各专业部(科室)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十一、本责任书由校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党总支书记(签字):党总支委员、班子成员、支部书记、

  专业部(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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