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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是汉语词汇,拼音是nèi róng,意思是指事物所包含的实质性事物。一个艺术作品的表现、基本含义、意味或审美价值。内容关涉的是我们在艺术作品中感受到的感觉的、主观的、心理的和情感方面的意涵,与我们对描绘性方面的单纯知觉相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范文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

2018年3月1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长时间响起。这是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站在新的起点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日益宽广。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是坚持依宪治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在多个场合作出一系列论述,阐明宪法的精髓要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新征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的宪法,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保障,汇聚磅礴力量!

我们需明白的是“依宪治国没有看客”,只有了解、关心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制社会,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进一步加强教师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校工作,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和谐、科学发展。

【篇二】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修改宪法,正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此次宪法修改,反映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对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进行了及时确认,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才能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我们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天下之事,无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首先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党首先要带好头,坚持依宪执政。要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进步。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宪法做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宪法只有不断适合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做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篇三】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

各学区教育办、各中小学(含职校):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又是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有关精神,增强全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校园文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有关精神及宝安区“七五”普法规划,定于12月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飞扬,法治护航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

三、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围绕“青春飞扬,法治护航”为主题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社会为原则,进一步丰富法治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教育实效,深入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一次“法治情景剧”进校园巡演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区青少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打造青春法治护航行动特色项目,区教育局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在12月20日前开展一次青春法治护航行动“法治情景剧”进校园巡演活动。

启动仪式:宝安职业教育集团第一校区

巡演单位: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新安中学(集团)第一实验学校、文汇学校、滨海小学、灵芝小学、新安湖小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西乡中学初中部、福永中学。

(二)组织一次“学宪法讲宪法”晨读活动

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各中小学(含职校)要在12月4日(星期一)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当天,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宪法晨读”活动。

(三)办好一期法治宣传教育专栏

各中小学(含职校)在此期间要充分利用校园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现代化多媒体平台开设一期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专栏;通过校园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电视台、校刊校报等传统形式广泛宣传法治知识;精心制作一期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重点宣传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教育教育氛围。

(四)上好一节宪法教育主题班会

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各中小学(含职校)在此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精心组织一次以“青春飞扬,法治护航”为主题的学习宪法主题班会课。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法治教育影片,通过有奖竞猜、自由讨论等形式培养学生树立法治观念。

(五)开展一场普法、毒品预防教育讲座

各中小学(含职校)在此期间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来校开展一次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充分发挥各单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经验优势,以鲜活的案例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

(六)各中学推广一项模拟法庭特色活动

各中学(含职校)在此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中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优势,可邀请区法院或各街道法庭的法官来校指导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积极研究探索开展模拟法庭的方式和内容,并将模拟法庭活动作为本校开展法治教育的特色活动长期坚持下去,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学法、用法的平台,提高学生法制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区教育办、各中小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今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制定本单位的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创新形式,增强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合理利用网络资源,积极探索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增强法治教育实效。

(三)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各单位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预案,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

(四)统筹安排,及时总结。区教育局对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各学区教育办要加强对辖区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各项教育活动,收集好相关活动资料,并将特色活动信息及时向区教育局及新闻媒体报送,加强宣传,推广经验。要求各学区教育办于12月22日(周五)下班前将本辖区学校开展活动总结及特色活动素材统一汇总后,文件交换至区教育发展事物中心郝银龙同志处,区教育局将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网上通报。

【篇四】国家宪法日手抄报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办学治校中的重大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活动安排

1.抓好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把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这次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大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力度,落实好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9: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大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我省将在甘肃xx学院和谐广场设立省级分会场。学校由各学院组织师生、团委组织团员青年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

3.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12月4日前后,集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创新利用新媒体渠道,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要加强新闻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展示活动风采,形成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活动总结、典型经验请于12月14日前报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崔xx,电话:xx,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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