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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报告是会议领导同志对会议召开的情况和会议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的陈述性文件。总结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会议的性质、会议的进程、会议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的下阶段任务、对与会人员的要求、对大家的号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棚房整治工作总结报告锦集四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棚房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1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65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漳政办发〔20-〕80号)有关要求,-县于20-年9月至20-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本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清理整治基本情况

  (一)清查基本情况

  南靖县共清理排查设施农业温室大棚23361个,占地总面积18393.58亩。其中,塑料大棚23274个、面积18100.08亩;连栋温室21个、面积77.2亩;日光温室0个、面积0亩;其他类型大棚66个、面积216.3亩。全县发现“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8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64.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面积0.5亩。

  (二)图斑核查情况

  上海督察局下发南靖县疑似“大棚房”问题图斑3994个,其中疑似建设用地图斑3092个,疑似设施农用地或临时用地图斑902个,总面积8067亩,其中耕地面积5478.4亩。目前,全县已完成全部“大棚房”问题疑似图斑核查工作,共发现“大棚房”问题3宗,图斑面积2.8亩,占用耕地面积0.9亩。其中疑似图斑“4410”为已上报金山镇东建村迎达物流停车场;“2257”为已上报山城镇六安村刘阁兰园管理房;“2261”为已上报同兴兰园管理房,均已整改完成。另外发现不属于“大棚房”问题的一般违法用地15宗,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已另案查处。

  (三)整治情况

  南靖县共排查出“大棚房”问题8宗,占地面积101.68亩,其中耕地面积64.22亩、基本农田面积0.5亩。上海督察局下发2宗,20-年度新增排查6宗。截止目前已上报整改到位8宗,整改到位率100%,占地面积101.68亩,其中耕地面积64.22亩、基本农田面积0.5亩。全县8宗“大棚房”问题的整治情况如下:

  1.---有限公司停车场。业主-有限公司,位于金山镇东建村,在耕地上非法建设停车场,上海督察局下发图斑为18.6亩,图斑中包括厦蓉高速改扩建工程高速护坡,这部分不属于大棚房整治范围,非法建设的停车场面积为9.31亩,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2.----旗舰体验中心。业主-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龙山镇棠溪村,违法建筑作为路虎(福建)小镇旗舰体验中心使用,该项目为福建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项目规划红线范围522.4亩,为旅游休闲项目。20-年11月南靖县人民政府与厦门明大路虎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的投资协议书。20-年4月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准予备案,20-年5月该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规划为三部分:1、路虎接待中心:占地2.95亩,建设配套简易木屋,在龙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允许建设区,地类为水田及有林地,建成后作为接待中心使用。该地块已于20-年8月22日完成用地报批,报批面积7.0755亩,其中耕地2.0895亩,批文为闽政地685号;2、路虎赛道:主要利用原有林间小道、森林防火通道进行改建,平均宽度4米、全长2.2公里,埋设枕木作为防滑障碍设施,道路护坡及道路边缘局部绿化,全程无硬化;3、旧鱼塘改造:项目区域内原有3口旧鱼塘共64.3亩,于20-年6月起进行清淤改造及边坡绿化,20-年2月已重新注水恢复原状,无重新开挖、无硬化。该项目已整改完成。

  3.-休闲餐饮场所。业主-,位于龙山镇奎山村,违法建筑作为休闲餐饮场所使用,为两层活动房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4.-兴兰园管理房。业主-,位于山城镇六安村,在兰花园内非法建设管理房及埕地,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5.-餐厅。业主-,位于山城镇六安村,违法建筑作为餐厅使用,现状为彩钢板板房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6.-兰花合作社管理房。业主-,违法建筑作为管理房及埕地,位于山城镇六安村,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7.-菜馆农家乐。业主-,位于山城镇下潘村,违法建筑作为休闲餐饮场所使用,为砖混墙体彩钢板顶建筑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8.-兰园管理房。业主-,位于山城镇六安村,在兰花园内建设看护房作为住宅及经营场所使用,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二、主要采取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合督导。

  县政府明传《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靖政办发〔20-〕57号)通知,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南靖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清理整治任务,总结进展和成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日常工作。

  (二)出台行动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南靖县农业局、南靖县国土资源局、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靖农〔20-〕150号)文件,成立由县农业局局长-任组长的南靖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2336、县两违办-)。各镇(园)政府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镇(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三)召开行动部署会,提高行动成效。

  1.20-年8月31日和9月7日分别召开全国和福建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副县长-进行强调要求各相关部门、各镇(园)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按照会议精神提前做好摸底排查工作。

  2.20-年9月21日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视频会召开后,副县长刘升蔚在会上对“大棚房”问题进行强调并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认真解读掌握“大棚房”问题的整治范围,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不择不扣按市政府部署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3.20-年9月12日召开南靖县“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副县长-强调“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利用秩序的重要举措。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详细解读整治方案,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排查,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无死角;各镇(园)要细化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4.20-年10月12日召开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县农业局局长-强调要求准确摸排,找准问题,把握政策,实事求是,认真扎实抓好落实,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具体工作,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5.20-年10月22日县长钟科主持召开县政府20-年第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镇(园)、各部门要严管严控农地非农化现象,尽职尽责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把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6.20-年1月11日召开全省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春季攻坚战”工作视频会,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后县委常委副县长何东平要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分清各自职责,督促各镇(园)抓紧对各自辖区的“大棚房”疑似问题进行排查确认。

  7.20-年1月14日召开南靖县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春季攻坚战”工作会,会上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强调,一要深化认识,提高思想站位;二要学懂弄通,及时如实上报;三要扎实推进,切实整治整改。

  8.20-年3月1日召开全国、全省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暨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视频会,会后县委常委副县长-、副县长-再次强调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四)遵照属地原则,各镇(园)开展自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园)充分利用土地遥感监测成果,组织精干人员和力量,运用卫星图斑逐一对照核实、逐一现场勘查,在辖区内开展“大棚房”问题全面清理排查工作。各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对近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明察暗访及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疑似“大棚房”问题线索,进行分解梳理核查,将涉及“大棚房“问题范围的违法组织力量整治整改到位。

  (五)全面严格分类整治。

  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分类明确处理,做到一事一档,逐一对应建立整改整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整改整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反弹回潮。对违法违规占用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条件,做到农地农用。

  (六)进一步开展深入查彻底查。

  20-年1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通知,“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延长至20-年3月份。全县对各镇(园)再次进行了地毯式再排查,共发现并上报“大棚房”违法违规项目20宗。20-年2月1日,经漳州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的培训指导会现场确认,南靖县上报的“大棚房”违法违规项目,认定属于“大棚房”问题8宗,不属于“大棚房”问题12宗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另案处理。

  三、今后主要工作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耕地用途监管。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

大棚房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2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的方案》及市县相关部署要求,我乡认真研究,周密署,迅速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过深入摸排,"现将清理整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在本次行动中,坚持把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了深入推进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乡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刘建业、政府乡长郭耀武组长,分管副乡长康烨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了责任分工,通过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夯实目标责任,切实把责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等措施,积极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到清理整治工作中,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行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清理整治,做到不留死角。在本次行动中,清理整治范围明确,主动对标”三类问题”。乡综合执法局及驻村干部,对所辖6个行政村逐一开展清理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发现11个温室大棚、干只汗行政村、上南滩自然村3个大棚,五道沟行政村、五道沟自然村6个大棚。井儿沟行政村、柳沟门自然村2个大棚。全部不存在“三类问题”。

  四、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长效机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虽然现阶段,乡辖区内未排查出相关清理对象,但仍然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下一步将进一步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检查验收、数据汇总上报等职责,继续督促各村再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不落一处、不漏一个。继续完善好建章立制工作,使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反弹。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坚决打”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攻坚战。

大棚房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3

  根据县政府加快推动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会议部署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快速落实,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步政治站位,及早支配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全镇全部以设施农业之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坚决遏制了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施行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全面细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全部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展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

  (三)强化工作措施,依法整治整改

  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实行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大棚房”,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认真比照“大棚房”整治标准逐一进展排查,要做到排查一宗,确定一宗,整改一宗;镇政府准时组织人力、财力,对违法建筑物该撤除坚决撤除,该平整复耕的平整复耕,有效避开土地荒芜,确保“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四)认真组织“回头看”,坚持标本兼治

  镇级抽调人员组成排查摸底小组,在村两委协作下,马上开展回头看检查。进展全面复查,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排查全掩盖、无死角。

  (五)认真组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针对再排查核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镇高度重视,准时安排部署,要求各村高度重视、进步站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整改工作。按照清理整治方案的排查类别和要求,坚持全掩盖、无死角,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全部设施,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全面详细排查,我镇未觉察新的违规工程。

  二、排查成果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镇四个村已完成全面摸排,新建项目3个,分别为@@@@、@@@、@@@,三个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备案。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列入“大棚房”问题台账的项目进行再次核查,核查项目2个,分别为@@@、@@@。本次共摸排5个设施农业项目,其中遗留未整改到位问题项目数为0;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数为0。新建设施农业项目存在问题数为0。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二)加大宣扬力度,将大“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言论监视,加强宣扬引导,在全镇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气氛,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三)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处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标准,确保农用地用处不转变。

大棚房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篇4

  省XX厅:

  5月25日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视频会议召开以来,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清理排查和问题整改,确保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实效。目前已基本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清理排查和整治整改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8月19日,全市共排查各类农业设施情况xxx个、面积xxx亩,排查出“大棚房”问题xxx处,位于xx县xx村,占地面积xx亩,其中违规面积xx亩。目前,该“大棚房”已全部拆除且恢复了种植条件,彻底消除了违法状态。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全面压紧压实党政属地责任、县市区和部门主体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棚房”清理整治责任体系。一是高位推动。我市把“回头看”工作作为加强耕地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成立了由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两位副市长任组长的“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从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抽调6人集中办公,专职从事“回头看”工作。全国视频会议后,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当即召集相关人员研究,明确工作班子和思路,要求不等不靠,立即展开排查,主持召开由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和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推进会,并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会议、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约谈会上进行了强调。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在全市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作了强调,要求定期调度研判,狠抓工作落实,从整体上、系统上形成加快推进工作的合力。二是合力共抓。市本级召开全市推进会议,统筹推进“回头看”工作,并同步组织了业务培训。印发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明确了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协调推进小组,全面落实组长负责制,由各县市区组长亲自组织部署推进和现场督查核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共同牵头,抽调专门力量联合集中办公、联合清查核查,汇编相关政策成册,下发到乡镇和村。所属乡镇均由乡镇长挂帅,全面担负起属地管理的直接责任,共同推动清查核查工作落实。三是健全机制。市县两级完善联动机制,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两部门和乡镇(街道)紧密配合,实行信息共享,相互协作,特别是对疑难问题集中会商、认真研究,依法依规处置。健全任务挂号销号制度,强化措施,定点清除,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清查认定后,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乡镇(街道)落实整治整改,再由县级验收、市级复核。

  (二)上下联动,反复排查核查。进一步加大清理排查力度,将清理排查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深入查、彻底查、回头查”,边查边报,边改边查,确保辖区内所有“大棚房”问题全面清查到位。一是对原认定的xxx个“大棚房”问题重新建立台账,逐一排查,主要查看是否存在反弹和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二是对辖区内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项目进行汇总,形成台账,针对重点聚焦的三类问题进行排查;三是对省里x月x日下发的xxx个疑似问题图斑进行重点排查清理,并建立清查台账;四是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占用耕地的构(建)筑物建立台账,采取“面”“线”结合的清查方式,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范围内占用耕地的构(建)筑物进行排查清理,建立台账。

  (三)压茬推进,彻底整治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同步展开整改。对各类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的,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进行立案查处,依法拆除;对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和设施用地手续不全的,依法依规予以整改。市级派出督导核查小组,对全市“回头看”工作进行督导核查,下发情况通报,对督导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督办,确保“回头看”工作落实落细。对排查发现的xx县xx农庄擅自将xx亩基本农田建设成停车场问题,已责令全部拆除并复耕。

  (四)加强监管,推动有效落实。整合设施农业管理和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台账,通过一村一册、一棚一码,动态管理设施农业监管数据,实现信息资源的汇聚、流转、交换和共享。定期分析平台数据,生成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风险预警,确保找到重点、切入难点、对准关键点。同时严格落实分级巡查制度,做到村每周、乡镇每月、县级职能部门每季度、市级职能部门每半年巡查一次。

  三、后段工作安排

  后段,我市将按照上级部署,全力做好“回头看”扫尾工作。一是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担负起核查督办责任,组织完成“回头看”项目整改验收复核。对符合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项目,按时补办好用地手续;对符合设施用地备案的占用耕地项目,在省定时间节点完成补划。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按照我市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四级巡查制度,建立监管责任倒查制度,完善问题认定处置制度,依法依规加强问题排查,从机制上保障常态高压监管态势,严控新出现“大棚房”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建立设施农业监管数据信息平台,动态监测设施农业监管数据,加强部门信息数据成果运用和服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探索利用土地执法季度卫片数据,实现实时监控,提高巡查监管工作效率。设立常态化举报电话,畅通“大棚房”问题线索渠道。四是进一步宣传引导。组织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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