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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否也是想要开小吃店却不知道要办理什么手续呢?不要着急。下面由烟花美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开小吃店需要什么手续,希望大家喜欢!

  开小吃店需要什么手续

  1、到辖区内工商所登记。先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所登记名称,记住这只是登记一个名称,还没到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时候。因为在领取工商执照之前,必须先到辖区内的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所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2、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先到辖区环保局相关部门申请,部门受理后,一般会有工作人员上门去检查指导。按照现行规定,一般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两个必须条件是:楼上不能有居民住宅;污水要能纳入市政污水管道。环保部门上门检查的工作人员会根据营业面积的大小和环境提出意见。所以当你在决定租下一个店面或是装修之前,最好向环保部门咨询一下。比如:有的店主在开店装修时,排烟口或厨房的窗口正好对准了后面的住户,即使管理部门一时不知,后面的居民还是会去投诉,最后往往得再花钱整改。

  3、卫生许可证的申领。找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受理。由申请人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准确、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如受理部门对申请人填写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内容与所提供的资料经责任监督员核对无误后进行登记。承办监督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卫生标准、卫生要求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申请资格且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结束后,符合规定的,承办监督员开具《收费通知单》受费,在《卫生许可证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申请人前往卫生局办理领取《卫生许可证》有关手续。

  4、工商营业执照:拿到以上这两个证后,就可以凭这两个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请帮手、带学徒的,应当报送与帮手、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书。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还应出具保险凭证。

  5、按照规定,在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申领消防安全许可证,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向所在辖区申请。

  6、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开小吃店需要的手续准备

  顾客定位

  小吃店的消费普遍不高,属于大众消费,顾客的定位上是老少皆宜。

  地点选择

  只要人多的地点即可。最好设在商业区、大型市场附近、电影院旁、工业区宿舍群、办公楼集中地等。客运站、码头和大酒楼附近则不宜,因这些地段店租高,且人们来去匆匆、腹中不饥,无意光顾小吃店。

  店面布置

  最基本要做到清洁光亮,窗明几净。用大笔金钱装修店面绝对没有必要,顾客食用小吃时,很少关注门面的豪华与否,他们更关心食物的口味、营养与卫生。只要小吃质量过关,店面整洁美观,就不愁没生意。小吃加盟店比其他小店更应该注意卫生清洁,使顾客一看餐具就产生舒心感觉,认为这个店够干净,值得再次捧场。店里应摆设可以容纳15人的桌椅,面积约在30平方米以上。

  价格品种

  价格方面,最好是适应大众化的价位,价格约在2~5元,不要搞“拉郎配”,否则容易引起不满。品种方面,不可贪大求全,只要又沙县小吃的普遍品种就可以了,如馄饨、拌面、蒸饺、炖罐、卤味等

  经营策略

  价钱便宜,品种繁多固然很重要,但是更关键的还是味道。凡是与吃有关的行业,都注意顾客的口味,吸引回头客的**方法是具有自己的特殊风味。如果把快要卖光的小吃(如卤味)再烹调一次的话,店主必须自己先尝尝原味是否已经走失,如果口感不佳,干脆倒掉,以免卖坏招牌,因为小吃的成本实在有限,不要因小失大。

  烹煮小吃时应抱着宁精勿滥的原则,卖完之后再进行适量烹制,以保持产品时常新鲜,因为小吃最忌隔夜。如果有意“抬升”顾客的消费额,可以将几个品种组成一个“套餐”出售,另外,小吃也讲究季节性,冬夏种类应略有变化,酌情增减。寒冷地带的人,普遍怕甜腻,显然这些地方的人们需要多一些热量补充。所以,北方地区的小吃比南方地区的小吃要淡些。在不同地区开设小吃店,则应照顾本地人的饮食习惯。

  开张必备

  小吃加盟店开张一定要有的设备有桌、椅、碗勺、厨具、原材料、消毒碗拒等。资金有限者可以自己充当伙计,或叫父母、亲戚帮忙。记住,消毒柜是必备的设备,绝不能省。好了这样几步轻轻松松的就搞定你的店铺开张了,怎么样,开店还不赶快付诸于行动!

  开小吃店手续都有哪些在那办理

  开小吃店手续工商营业执照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经营场所证明;5、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该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不需核实的,当场决定准予登记,发《准予登记通知书》,并通知十日内领照。

  开小吃店手续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应带的手续依行业、经济性质与具体相关事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所以税务登记办理前应咨询相应税务机关。但一般情况下,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开小吃店手续卫生许可证

  一、申请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活动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三)申请人到北京市卫生局受理大厅窗口咨询、领取或从网上下载格式文本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和办理须知。

  (四)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北京市卫生局京卫法字[2004]25号《关于统一部分卫生行政许可项目提交材料的通知》规定):

  1、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平面图(比例1:100);

  3、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

  4、法人或负责人资质证明;

  5、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卫生管理制度;

  7、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8、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检验结果和评价报告;

  9、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认可书》。

  (五)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卫生局窗口受理人员

  岗位及职责:

  受理人员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三、审核

  审核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

  审核依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

  审核岗位:市卫生监督所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申请人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通过北京市卫生局的设计审查取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并按要求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由北京市卫生局进行工程验收,向验收合格者制发《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取得《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前(施工阶段)的时限和检验、检测时限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按标准审核全部书面材料,并经现场监督检查符合标准的,由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并于材料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意见,并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 同意,填写行政许可事项呈批表,交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

  工作时限:11个工作日

  四、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复审标准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流程表。

  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

  五、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卫生局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退受理人员。

  时限:4个工作日

  六、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1、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行政许可申请表(变更);

  (2)主管部门的任职证明或文件;

  (3)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证明复印件;

  2、变更地址:凡变更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的需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3、变更许可项目:原则上需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但原生产经营条件可满足新项目要求的除外,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理由并提交原卫生许可证副本或正本复印件。

  七、核发

  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许可结果;

  2、制发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许可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责任人:市卫生监督所核发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核发。对符合标准的,制作、登记、核发《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标准的,将《北京市卫生局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登记后通知申办人。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归档。

  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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