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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对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对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

浅谈儿科学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论文

儿科学研究生教育是以培养知识面广、基础扎实、能力全面、潜力良好的综合型儿科学人才为宗旨的高层次医学教育。研究生阶段的儿科学生不仅要有过硬的临床工作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更要具备一定的儿科学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科研能力。因此,在保证儿科学临床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教学顺利进行的同时,科研素质、科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也应尽早地贯穿其中,培养高层次儿科医生在专业学习和专业实践中能够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具有将最新的生物医学研究进展运用到临床实践的能力,以实现尽早与发达国家的医学教育接轨。

为了达到对儿科学研究生创新能力、科学思维能力等科研能力的培养要求,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儿科学教研室及下属实验室在研究生尤其是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与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就,也在这些过程中收获了一些经验和心得,现总结出来供同道参考。

一、制订完整的研究生科研技能培养计划

作为高技术人才的研究生,应具有较高的素质、较深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对于儿科学研究生而言,学生要在一定年限的时间内完成专业训练,获得较高专业学历,成为一名优秀的儿科医生或儿科学科技工作者,除了个人的勤奋努力外,合理地制定培养目标,认真实施培养方案也同样重要。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华西临床医学院和我科室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研究生第一学年在完成学位课程的同时,査阅文献,掌握自己研究课题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和尚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科研课题设计,完成课题预实验。以此为基础,在导师指导下公开开题,完成开题报告。第二学年开始进行论文科研工作,实施所设计的课题及解决研究工作进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同时在不同程度上协助导师进行相关课题的申报工作,参与“标书”的撰写、课题实施和总结等;并在规定的时间根据课题开展情况完成《四川大学研究生研究学期进展报告》。在第三学年继续完成课题研究,完成实验结果的统计处理、毕业论文的书写工作及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二、组织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

研究生教育的核心在于创新。如何激发研究生的研究热情,尽快让其进入研究课题一直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除了正常的教学、科研指导外,研灸生参与各种各样的学术活动也是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的研究热情和研究生获得新思维、新灵感的一条很重要的途径。研究生通过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大大拓宽了自身的知识视野,使自己与其他科研人员、科研单位的沟通交流合作能力得到培养和锻炼,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开展和参加丰富的学术活动是儿科学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系列学术活动,使研究生们拓思维、丰富知识,同时熟悉儿科学及相关学科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科研课题的能力。学院规定: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学术活动不得少于20次。为了给研究生们创造良好的学术交流环境,儿科教研室及整个四川大学搭建了不同领域的、面向研究生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包括各种各样论坛和讲座,主讲者范围来自五洲四海,大到国外的专家学者,小到本科室的医生护士,都可以登上这学术交流的一方平台,与广大研究生进行学术交流探讨。除了比较大的学术交流平台,我们也组织和创办了科室和实验室自己的学术活动平台。每两周1次定期召开学术周会,安排研究生轮流主讲读书报告或试验进展,并在学术周会举行期间要求研究生事前作好文献资料准备,会上要踊跃发言,以培训科研思维能力。

三、以研究生导师制为龙头,注重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

以导师制为龙头,培养出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能独立完成科研任务的高级医学人才。导师制具有高弹性、双向性、针对性等特点。导师制的双向性是指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可以自主选择,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导师的研究方向等情况选择导师,导师也可通过对研究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对研究生择优录取。导师的针对性是指导师在了解研究生的个人特点后,有针对性的为学生制订适合该生的`培养计划和重点培养方向,最大限度地使学生在科研生涯中能扬长避短,让研究生在其优势方面的潜力能得到充分挖掘。儿科教研室自招收研究生以来,坚持以导师制为龙头的研究生培养理念,为每个研究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由导师负责,教研组集体培养。

四、建立合理的科研评价与管理体系

为了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科研热情,最大限度地挖掘研究生的科研潜力,学院着力建立了一套科学的评价与管理体系。首先,建立了学科分类评价与管理制度。儿科教研室的研究生从事的研究主要分为临床研究与基础研究,对两种不同类型的研究成果我们采取了不同的评价方法。对于临床型研究课题,我们主要看重其内在的应用价值和对临床实际的指导价值,而不是单纯以论文发表数量和影响因子评价研究生所做工作的社会贡献和其个人学术水平。而对于基础试验类研究课题,我们评价的重点参考指标在于是否是原创,是否具有重大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是否具有重大科学发现,以及在儿科学及相关领域、学科内产生的影响;提倡论文内在价值的判断,强调论文的被引用频次。其次,建立了相对弹性的研究生课题管理制度。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一系列政策,以有利于研究生科研创新积极性的调动,对培养优秀研究生,留住优秀研究生起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在激励制度和竞争机制上采用政策引导,经费扶持。四川大学设立了不同的研究生奖学金等级,根据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决定其前三学期获得的奖学金等级,而研究生入学后,则根据研究生前三学期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和自我评价,写出个人书面总结材料,交指导教师和学院领导审査。然后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评价,确定后三学期的奖学金发放等级和是否继续攻读相应的研究生学位。对在校研究生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厂实行中期考核分流,是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但是,我们认为,应当为研究生从事项目课题的研究建立相对宽松的学术环境,尤其是儿科临床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其在学习期间本来就担负着较多的临床工作任务,要求他们花大量时间在实验室从事试验研究是不大现实的。一味照搬刚性的机制与制度往往使大多数研究生不堪重负,甚至使个别研究生走到放弃学业的极端。因此,应遵从研究工作基本规律,建立弹性的研究生科研管理机制与制度,从而调动研究生的科研热情,科研能力得到全面健的培养。

在改革开放走过三十个春秋的今天,我们的医学研究生教育也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得到了蓬勃发展,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不断总结过去的经验和心得,探讨和摸索提高儿科学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途径与方法,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和儿科学实际情况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具有良好科研能力的儿科学复合人才。

第二篇: 对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

对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的探究

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教育中极为重要的内容,科研创新能力也是高级人才的必备能力之一.分析了当前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的薄弱之处,提出了应对策略,即完善研究生教育创新机制是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的根本;课程创新与探究性教学是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基础;良好的科研资源环境和学术环境是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保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多样化培养模式是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关键等.

作 者:李小昱 王为 LI Xiao-yu WANG Wei  作者单位:华中农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刊 名: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2009 “”(5) 分类号:G643 关键词:研究生   科研能力   创新能力   培养  

第三篇: 对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

浅析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

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的重要阶段,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内容.因此,分析高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探索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的途径,对培养出高质量的创新型人才具有积极意义.

作 者:杨荣敏 王让会 吴鹏飞 YANG Rong-min WANG Rang-hui WU Peng-fei  作者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江苏南京,210044 刊 名:教育与教学研究 英文刊名:EDUCATION AND TEACHING RESEARCH 年,卷(期): 23(12) 分类号:G643 关键词:培养   研究生   科研能力   创新能力  

第四篇: 对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

2.1 矫正培养理念

2.1.1 树立因材施教的理念,对各个学生的科研能力进行有针对性地培养。每个人的科研能力基础不同,这就要求培养者能正确认识各个被培养者的特质,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培养其科研能力。建议在研究生入学之初,作为主要培养者的导师应要求每个学生提交一份自我总结和成才规划,以帮助导师了解每个研究生的情况,从而针对性地制定包括科研能力培养在内的培养方案。

2.1.2 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研究生攻读学位的时间有限,其个人精力与学术志趣也不同,应针对其特质,选定某一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避免研究范围宽泛的问题。

2.1.3 要树立普遍培养与重点培养相结合的培养理念。既注重采用普适性的`方法培养研究生整体的科研能力,又结合各个被培养者的发展潜质和其成才规划,采用特定的培养方法,从而培养出有学术发展潜质,能为法学研究做出一定贡献的研究生。

2.2 调整培养方式。 一方面,调整设置的课程结构,开设跨学科的课程。笔者建议,在研究生阶段所开设的课程中,应适当加入相关学科中与法学研究有密切关联的课程,以此确保被培养者能获得相对统一的知识补足。

另一方面,创新培养方式,推行“导师组”模式。“导师组”模式是指通过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为每个研究生确定一名“主导师”,然后针对其自身情况再配备若干名“副导师”,以主导师为主,副导师为辅共同对研究生进行培养。这种方式将有利于被培养者吸取各家所长,也有利于克服目前研究生培养中“师门有别”的弊端,增进交流,尽快地提升其科研能力。此外,笔者建议在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三年计划中,设置一个实践环节,而且对实践的内容和方向有所限制。

2.3 调适培养技巧

2.3.1 调整授课方式,发挥被培养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应打破“教”与“学”之间存在的隔阂,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从而确保培养的效果和质量。具体而言,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授课,导师用很短的时间对课程的研究情况进行了讲授,然后列出了若干个研究方向供学生选择以进行专题研究。学生根据个人兴趣选定方向后在课后进行准备,并以该方向为专题在课堂上进行宣讲。然后,其他同学再就其宣讲进行提问和交流。最后,由导师进行点评,指导其就特定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2.3.2 在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组织形式上要讲求技巧。笔者建议导师应将其所带的研究生划分为若干学习和科研小组。小组成员的分配上要讲求知识背景、年级、所攻读的学位和性别的搭配。导师负责在宏观上对各小组进行指导,给予各小组一定的自我管理的空间。同时,可以在师门内部设置内部课题,由各小组通过模拟课题招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以此为契机提升被培养者的科研能力。

第五篇: 对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

有学者认为:“研究生基本科研能力结构要素按重要程度由大到小排在前5项的能力依次为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资料搜集与处理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1]有学者认为,科研能力只是研究生能力的一种,科研能力与创新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是并列的关系。[2]笔者认为,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是指法学研究生从事研究法学的科研活动,完成科研任务所需能力的总称。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对于提高法科学生培养质量,提升我国法学教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 科研能力培养模式中的主要问题

1.1 针对学生进行的知识补足有偏差。 法学研究生的知识补足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进行知识补足,导师起辅助作用。一是无差别的知识补足,即导师根据被学生的整体情况对被其进行统一的知识补足。

就前者而言,导师的辅助作用发挥的不充分。受自我认知能力和学术视野的限制,学生很难对自身的知识结构和知识储备是否能支撑自己进行环境法研究有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判断,需要导师给予指导和帮助。如导师忽视这点,对学生的个体差异无准确的认识,就不能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就后者而言,对学生进行无差别的知识补足主要是通过研究生阶段的课程设置和讲授方式实现的。目前,法学研究生阶段的课程设置“趋同化”和“单一化”的问题非常突出。这种情况既不利于结合地域差异,形成学术研究高地;又不利于集中专业优势,形成特色培养。单一化的课程设置也不利于学生获取其它学科的相关知识,进而影响其科研能力的提升。

1.2 在向学生传授科研方法的方式与技巧上存在缺失。 目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的是“导师负责制”,法学研究生的培养也是如此。各个导师所掌握的研究方法有区别,其所习惯运用的研究方法也有差异。作为被培养者的研究生本可以通过比较和相互借鉴,从而了解和学习多样化的研究方法和技巧,但基于师门之别,作为被培养者的研究生往往很难从其他导师处学习研究方法。同时,由于各个师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导致各师门间的研究生往往很难通过有效的交流而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效果。

1.3 在鼓励和引导学生进行学术创新上存在不足。 就创新条件的提供而言。创新需要一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创新的内部条件主要是学生是否有广泛的知识基础,敏锐的学术嗅觉和用于尝试的勇气和胆识。创新的外部条件则主要指作为主要培养者的导师能提供的便利条件。具体包括给予学生一定的学术空间,为学生的学术创新提供方法上的指导,为学生学术创新成果的发表提供帮助,为学生进行学术创新提供必要的物质扶持等等。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导师给学生的学术空间有限;为学生的学术创新成果的发表提供的帮助不足;提供的物质扶持力度不够。就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而言。扮演培养者角色的学校、学院、老师和导师应该制定一定的激励机制,鼓励学生进行学术创新。此外,各个培养者制定的激励机制应有所侧重。例如,学校应在毕业答辩的条件上有针对性的规定,学院应侧重于从精神层面对学术创新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其他老师应在课程考察上予以激励,导师应在精神和物质上予以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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